转发校党委组织部《关于上报2013年发展学生党员重点培养对象的通知》的通知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根据省委、市委有关精神,为严格发展党员标准和程序,把好党员入口关,提高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请各单位组织基层党务人员认真学习和传达中央关于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精神,并按照下达的党员计划发展的2倍,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名单,于2013年5月2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同时上报电子版至8076958@163.com(表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