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校科字〔2020〕15号)文件精神,经基本科研业务费领导小组审批、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25项项目获得立项资助(附件1),现予以下达,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需根据本项目遴选时所依托项目的申请书及《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校科字〔2020〕15号)中规定填写任务合同书(附件2)。
2.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要符合上级有关规定,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执行期内经费实行年度结转。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校财字〔2019〕10号)文件要求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3.为加强信息化管理,本次任务合同书的签订通过科研管理系统进行,请项目负责人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填报项目信息,并将电子版任务合同书上传至系统中,经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和主管院长审核后提交科研处,经过科研处审核通过的项目方可打印报送纸质版材料。
4.纸质任务合同书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简易装订,加盖所在二级单位公章,由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管理系统信息不完整的项目不予接收。
系统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16:00前。
纸质版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4日11:00前。
请各有关单位(部门)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组织做好项目任务合同书审核、签订等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同时提交经费预算表(附件3)。
自然科学管理科 联系人:尹树仁 8058992
社会科学管理科 联系人:张 娟 8076155
附件:
1.2022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资助一览表
2.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任务合同书
科研处